根据学校学院两级工作安排,在学生自愿申请,广泛听取辅导员(班主任)、任课教师、导师和广大学生意见,院系审核评议基础上,坚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、程序办法公开、评选结果公开。经化学化工学院统一评审审定,我院共评议推选出3名“省级优秀毕业生”和1名“省级优秀学生干部”。现将评审结果学生名单公示如下:
化学化工学院
2021年4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