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石油大学关于推荐评选2017年度“教书育人30年”教师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5-25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各院(部、系)及有关单位:

根据《澳门金沙集团》(西石大人〔2016〕119号),现就做好推荐评选2017年度“教书育人30年”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及条件

“教书育人30年”教师表彰对象为事业编制及人事代理在岗专任教师。

“教书育人30年”教师评选条件:

1.具有《澳门金沙集团》;

2.在西安石油大学教师岗位(含“双肩挑”岗位)从事教学工作累计满30年以上。

(1)中途因个人原因离开院系或脱产学习的时间予以扣除。

(2)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,处分期间的时间予以扣除。

二、认定表彰奖励程序

1.教师本人向专业技术岗位所在院(部、系)提出申请并填表;

2.院(部、系)审核并公示(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);

3.人事处调查复核;

4.校长办公会审定;

5.学校表彰奖励。

三、奖励方式

荣获2017年度“教书育人30年”称号的教师由学校在教师节期间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评选“教书育人30年”教师对鼓励先进、弘扬“爱岗敬业、为人师表”的精神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,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做好宣传、推荐评选和公示工作。

2.“教书育人30年”时间计算是从教师入校报到之日起至表彰奖励年度12月31日累计满30年。

3.评选推荐工作应采取单位推荐和本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。

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人选,应在本单位公示,接受教职工监督。

4.2016年已经表彰过的教师不再重复表彰。

五、报送材料要求

请各院(部、系)按照文件要求,认真统计,并于6月12日之前,将教师情况登记表和统计表交至人事处人事科403室。

附件:1.西安石油大学“教书育人30年”教师情况登记表.docx

2.西安石油大学“教书育人30年”教师情况统计表.docx

西安石油大学人事处

2017年5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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